概览
- ISO 14064-1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清单国际标准,现行版本为 ISO 14064-1:2018(第 2 版)。
- 按 ISO 官方摘要,该文件规定组织层面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清除量的原则和要求,涵盖组织温室气体清单的设计、开发、管理、报告与核查要求。
- 标准由 ISO/TC 207(环境管理)SC 7(温室气体管理及相关活动)分技术委员会制定,正文 47 页。
- ISO 官方明确该系列对温室气体项目保持中立:若适用某项温室气体项目(如某地区强制核算机制),该机制的要求是在 ISO 14064 系列要求之外的附加要求,而非替代。
- 标准本身为自愿性国际标准,全球适用;是否强制使用取决于各辖区法规、交易所规则或采购方要求。
- ISO 标准为付费文档,本条目只提供官方链接与结构性说明,不复制标准原文。
方法学定位
- 算什么:ISO 14064-1 处理的是组织这一层级的温室气体清单,即一个组织在报告期内的排放量与清除量。
- 它与同系列其他部分的分工是明确的:项目层面的减排量与清除增强量由 ISO 14064-2 处理,声明的核查与审定由 ISO 14064-3 处理,产品碳足迹由 ISO 14067 处理。
- 按 ISO 官方引言,本文件的内容包括:确定排放与清除的边界、量化组织的排放与清除、识别组织为改进温室气体管理而采取的具体行动或活动,以及清单质量管理、报告、内部审核和组织在核查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
- 边界如何划:边界分两层,这也是 2018 版相对 2006 版变化最大的地方。
- 组织边界确定哪些设施、实体计入清单,可采用控制权法(财务控制或运营控制)或股权比例法。
- 报告边界在组织边界之上,确定哪些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需要量化和报告;ISO 官方前言说明,2018 版将 2006 版的运行边界更名为报告边界,并引入了新的报告边界处理方法,以便纳入和扩展价值链上的间接排放。
- 不提供计算细节:标准中涉及排放源与汇的识别、量化方法的选择和排放量与清除量的计算,属于付费标准正文范围。
- 本条目不给出任何可执行的计算公式、排放因子取值或算例。
核心概念
- 六个排放类别(第 1 类直接 + 第 2–6 类间接):这是理解 ISO 14064-1:2018 最关键的概念,也是它与 GHG Protocol 最显眼的差异。
- ISO 官方前言明确记载了两项变化:原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更名为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为间接排放的分类提供了要求和指南,将其划分为五个具体类别。
- 这五类间接排放加上直接排放,构成六个类别,编号为第 1 类至第 6 类,依次为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输入能源引起的间接排放、运输引起的间接排放、组织所使用产品引起的间接排放、与组织产品的使用相关的间接排放、其他来源的间接排放。
- 五项原则:标准列出的原则依次为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
- 排放与清除并列:与只关注排放的框架不同,ISO 14064-1 在标题与正文中始终将排放量与清除量并列,并单设与生物源材料及土地利用相关的术语。
- ISO 官方前言指出,2018 版新增了生物源碳的处理、电力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等特定事项的量化与报告要求和指南。
- 清单质量与核查衔接:标准包含清单质量管理、报告、内部审核的要求,并规定组织在核查活动中的责任,从而与 ISO 14064-3 形成闭环。
- 这一衔接是 ISO 14064-1 常被用于第三方核证场景的结构性原因。
与披露准则的关系
- 与 GHG Protocol 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两者是同一层级、互相独立又长期协调的两套组织层面核算方法学,不是上下位关系。
- 定位差异:按 ISO 2007 年 12 月 3 日官方公告的表述,ISO 14064 给出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中需要做什么的国际共识要求,GHG Protocol 则不仅说明需要做什么,还给出如何开展核算与报告。
- 同一公告明确,就企业层面核算而言,两套标准中的要求与指南是一致的,且被设计为可互补使用。
- 分类方式差异:ISO 14064-1:2018 采用直接加间接的六类划分;GHG Protocol 采用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其中范围三再细分为 15 个类别。
- 概念上通常映射为:第 1 类对应范围一,第 2 类对应范围二,第 3–6 类共同对应范围三。
- 该映射是业界通行的理解,两家机构未发布过逐条对照的官方映射表,引用时应说明其为概念性对应而非官方等价。
- 正在合并:2025 年 9 月 9 日,ISO 与 GHG Protocol 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将协调现有温室气体标准组合并共同开发新标准,形成双标识标准。
- 2026 年 7 月 29 日,GHG Protocol 公布标准开发进展,说明其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及行动与市场工具工作流标准将与 ISO 14064-1 合并为统一的企业层面标准,整合稿的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安排在 2027 年第二季度。
- 这意味着现行的 ISO 六类与 GHGP 三范围并行格局属于过渡状态。
- 与 IFRS S2:IFRS S2 要求主体按 GHG Protocol 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计量温室气体排放,除非其上市所在辖区主管机构或交易所要求采用其他计量方法。
- 因此 ISO 14064-1 不是 IFRS S2 的默认计量基准,只有在辖区规则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作为替代计量方法使用。
- 与核查环节:组织按 ISO 14064-1 编制的温室气体声明,通常由第三方依据 ISO 14064-3:2019 进行核查;核查机构本身依据 ISO 14065 获得认可。
版本与更新
ISO 发布 ISO 14064-1 第 1 版,共 20 页;该版本现已作废
ISO 与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共同推广 ISO 14064 系列与 GHG Protocol 系列标准
ISO 发布 ISO 14064-1:2018 第 2 版,共 47 页;该版本取消并代替 2006 版,属技术性修订,主要变化为引入新的报告边界方法、将间接排放细分为五个类别、增加生物源碳与电力相关排放的处理要求
ISO 发布 ISO 14064-2:2019(项目层面)与 ISO 14064-3:2019(声明的核查与审定),系列第 2 版补齐
ISO 对 ISO 14064-1:2018 完成复审并确认该版本仍为现行版本
ISO 与 GHG Protocol 宣布战略伙伴关系,启动两套标准组合的协调与共同开发
ISO 发布 ISO/TS 14064-4:2025《ISO 14064-1 应用指南》(92 页),取代已作废的 ISO/TR 14069:2013
ISO 发布 ISO 14064-5:2026《远程开展温室气体声明核查与审定的活动与技术指南》
中国发布国家标准 GB/T 47443-2026《温室气体声明的核查和审定通用要求与指南》,等同采用 ISO 14064-3:2019,2026 年 11 月 1 日实施
GHG Protocol 公布标准开发更新,确认 ISO 14064-1 将与其企业层面各标准合并为一项统一标准,整合稿公开征求意见拟于 2027 年第二季度进行。系列构成现状:ISO 14064 系列现有 5 个已发布部分,核心三部分为组织层面、项目层面、核查与审定,此外新增 ISO/TS 14064-4:2025 与 ISO 14064-5:2026。因此 ISO 14064 系列由三个部分组成这一常见表述在 2025 年之后已不再准确。修订状态:ISO 14064-1:2018 当前处于国际标准待修订阶段,第 3 版正在制定中。中国采用情况:截至 2026-08-04 核实,ISO 14064-1 在中国内地没有等同采用的国家标准。曾拟等同采用 ISO 14064-1:2006 的国家标准计划状态为已终止;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是中国自行制定的国内通则,官方标准记录中未列明其为 ISO 14064-1 的采标标准。系列中唯一已确认的中国等同采用是 GB/T 47443-2026
官方文件
- ISO 14064-2:2019标准原文
- ISO 14064-3:2019标准原文
适用性
| 地域 | 约束力 | 适用主体 | 生效 |
|---|---|---|---|
| 全球 | 自愿 | 各类组织(企业、政府机构及其他机构) | 2018-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