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市场法)

购入能源的间接排放,按企业实际持有的合同工具(绿证、PPA、供应商因子)或剩余组合因子计算。

信息核对于 2026-08-05
单位
tCO2e
统计周期
年度;内部管理可按月或季度
主题分类
环境 · 气候与温室气体 · 总量
口径来源
GHG Protocol 范围二指南;IFRS S2;GRI 102
打开原文GHG Protocol

定义

市场法范围二排放反映企业通过合同工具主张的电力属性,体现的是采购选择而非用能地的电网平均水平。

市场法范围二(tCO2e)= Σ(购入能源量 ×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同工具或剩余组合排放因子)

分子 购入能源及合格合同工具或剩余组合因子计算的排放

核算边界 组织边界内购入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市场法口径

数据来源 电费单、购电协议(PPA)、绿证、供应商特定因子、剩余组合因子

计算说明

优先使用企业持有的合格合同工具所载排放率;不具备合格工具的用电量,按规定的替代层级依次采用供应商特定因子、剩余组合因子或电网平均因子。

记录每项合同工具的地域、时间与唯一性质量标准,这是结果可被核验的前提。

边界

不得使用重复计算或已过期的环境属性。同一份属性只能由一个主体主张一次。

合同工具的地域范围应与用能地点匹配,跨市场主张通常不被接受。

常见问题

买了绿证排放就是零吗?只有在绿证满足全部质量标准、且覆盖对应用电量的前提下,该部分用电的市场法排放才计为对应的排放率。地点法结果不受影响,仍须并列报告。

相关框架

与地点法同为 GHG Protocol 范围二指南要求的双重报告口径。

官方来源

GHG Protocol 范围二指南: https://ghgprotocol.org/scope-2-guid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