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排放强度把绝对排放量除以一个业务活动量,用来剔除规模变化的影响,观察效率的变化。
它不能替代绝对排放量:强度下降而产量大增时,绝对排放仍可能上升。两者应并列看。
排放强度(tCO2e/业务活动单位)= 选定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业务活动量
分子 所选范围(通常为范围一加范围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分母 收入、产量、建筑面积、客运量、房晚等经定义的业务活动量
核算边界 分子与分母必须覆盖同一组织边界与同一报告期
数据来源 温室气体清单;财务或运营统计中的活动量数据
计算说明
先确定分子涵盖哪些范围(仅范围一、范围一加二、或含范围三),并在披露中写明。
分母的选择取决于行业:制造业常用产量或收入,房地产与酒店常用建筑面积或房晚,航空常用收入客公里。分母定义一经选定应保持稳定。
边界
分子与分母必须覆盖同一实体范围与同一报告期。这是强度指标最常见的错误来源——例如分子含全球运营、分母只统计国内收入。
以收入为分母时应说明是否按不变价调整,汇率与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结果。
常见问题
为什么不同企业的强度不能直接比?因为分子范围与分母口径都可能不同。同业比较前须确认两者一致。
相关框架
GRI 102 与 GHG Protocol 均要求在报告强度时说明分子涵盖的范围与分母的定义。
官方来源
GHG Protocol 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 https://ghgprotocol.org/corporate-standard